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自习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03-18    浏览次数:


学生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场,为了维护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自习室开放时间为6:30-22:30,寒暑假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开放。

2.自习室属于公共资源,自习室座位先来先坐,人走座空。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占座位。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座垫等)占座,不准代人占座,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需在座位上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2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20分钟按照占座处理,其他学生均有权使用。

3.自习室不代为保管书籍和物品。学生自习期间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保管好。学习结束离开自习室或者自习室关闭时应将桌椅上的书本、文具用品等个人物品带走,做到人走桌空。临时离开可将书物暂存在临时书架上。

4.保持自习室秩序,学生不得在自习室内进行与学习无关及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自习室内保持安静,进出请放轻脚步,手机调成静音状态,有问题讨论、接打电话请到室外,不要在自习室内接打手机或大声喧哗。

5.爱护自习室设备。学生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禁止私自挪动添加桌椅。严禁在自习室私自拉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禁止使用烤火器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人自习室。

6.保持自习室室内环境卫生。学生不得在桌椅、墙壁、黑板、玻璃等乱写乱画,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禁止在自习室内进餐、吃零食、吸烟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离开时将身边的垃圾带出自习室。

7.学生进人自习室言行举止要文明,注意文明着装,不穿拖鞋背心等进人自习室,行为端庄,不出现与新时代大学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8.学校定期开展清理自习室占座,不定期开展清理临时书架。自习学生应该配合清理行动,自觉清理个人书籍、物品,在清理中导致的个人物品丢失由学生自行负责。

9.维护自习室秩序和卫生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请自觉维护自习室卫生,维护良好的自习秩序。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不服从管理者、损害公共利益者,将按照《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三峡学院委(2017)73)26条:“扰乱课堂、会场、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秩序或破坏环境卫生者;在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干部依照规章制度执行公务时,谎报姓名、所在二级学院等信息,拒不合作者;经教育不改,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下的处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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