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浏览次数:


各系、部、室及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院科函【202305号),外国语学院定于近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林 甘长银

副组长:唐淑华 孔云军

成员:陈佳 陈雯 甘长银  胡平 孔云军 刘晓林 乔春华 唐丽 唐淑华 陶伯玲 赵路华

二、 自查清理范围

(一)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体科研人员,归口外语学科的其他部门人员,自20181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二)规则

1. 对有通讯作者的,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三峡学院的,由其所在二级单位牵头组织,该作者具体实施;

2. 对没有通讯作者的,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三峡学院的,由其所在二级单位牵头组织,该作者具体实施;

3. 对作者署名单位为重庆三峡学院,但与其当前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作者原所在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

4. 其他作者及其所在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自查清理。

(三)自查重点

1. 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 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 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 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 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数据情况;

6. 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做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368-12日,宣传发动阶段。各系部组织科研人员学习+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

第二阶段:2023613-21日,科研人员自查阶段,填写“论文自查清理情况汇总表”。

第三阶段:2023622-26日,各系、部、室组织对本部门科研人员自查情况的抽查工作,并撰写情况报告。

第四阶段: 2023627-30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四、 工作要求

(一)全体科研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自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科研人员积极、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并把好复核工作;要将自查清理工作与本部门的作风、学风警示教育、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宣讲等相结合,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二)分类管理。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的问题,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等规定严肃处理,实施诚信管理并公开通报。

(三)请各系部将部门科研人员的自查情况和系部组织的复核情况、处理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于2023626日下午500前发学院科研秘书唐丽老师处,学院领导小组将对科研人员的自查清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各系部自查清理、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并总结上报。


附件1.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 论文自查清理情况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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