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6    浏览次数:

各系部、教职工:

根据学校办公室通知,经研究,现将2018年寒假及下期开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安排

放假时间:1月29日(星期一)—— 3月2日(星期五)。

开学时间:3月3日教职工正式上班;3月3—4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5日正式上课。

1.学院管理人员3月3日正式上班,准备好开学工作。

2.领导班子碰头会:3月3日下午2:30分

3.各系部主任于3月4日下午5:00钟前将教职工到岗人数报办公室(行政秘书),办公室按人事处要求按时上报。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教学工作

1.全体教师按教务处要求做好期末阅卷及学生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2、全体教师做好备课及下期开学准备,适当做好科研工作。

3.根据学校要求将学生成绩通知单和学生欠费情况一并寄给学生家长。

(二)管理工作

1.寒假期间,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电话:58102298),不得瞒报、虚报、迟报。

2.假期中,凡需离校的教职工必须向办公室报告,学院科、处级干部离校分别向分管领导、院长报告,并告知办公室。副处及以上干部、全体管理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待机,确保通讯畅通。

3.学院办公室将假期值班安排表于1月26日前交到校办综合联络科(百安校区办公楼713室,联系人:付国锋,联系电话:58102298)。

(三)安全工作

1.放假前,学工办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让学生开开心心回家,平平安安返校,并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并要求学生结合专业实际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值班安排,报院办备案,

2.学工办要认真统计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姓名、人数,加强管理,确保留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3.放假之前,各办公室务必彻底清查,排除隐患,特别是电器开关、门窗。请各分管领导组织对所分管范围的办公室、财物等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下学期开学注意事项

1.办公室于3月5日10:00前将教职工上班情况报人事处。

2.学工办于3月5日10:00时前,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生处。

3.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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